全國首例通過氣體排放污染環境致多人中毒案宣判
??????? 近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湖北黃石重大砷污染致村民中毒案在黃石市下陸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涉案6家排污企業被判罰金,14名被告人領刑并受罰。
此案是自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環境污染入刑司法解釋以來,湖北最大的污染環境入刑案,也是全國首例通過氣體排放污染環境致多人中毒案。
2013年10月,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大王鎮上街村部分村民出現身體乏力、頭暈等不適癥狀,檢查后發現有人尿砷超標。
同年11月10日,大王鎮500多名群眾上訪,黃石市委書記周先旺接見村民代表,聽取村民心聲,并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啟動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此后,黃石市與省內衛生專家聯手制定治療方案,對所有查出砷超標村民進行免費治療。其間,主動篩查共采集尿樣11906份,檢出尿砷超標118人;累計住院894人,其中住院治療458人,入院觀察436人。
同時,所有涉事企業12根煙囪全部炸毀,涉事企業永久關停。
司法調查啟動后,發現了6家涉事民企長期超標排放污染物、違法處置危險廢物、擅自擴大生產規模等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以及市、縣(區)兩級環保部門相關責任人、鄉鎮黨政部門負責人的監管失職、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和受賄行為。
2014年1月16日,黃石市政府通報大王鎮砷超標事件處置情況稱,重點防控區域內各項檢測任務全面完成,砷超標群眾得到有效醫療服務,群眾工作基礎得到全面加強,當地社會生產生活秩序恢復正常。
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單位陽新縣金寶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陽新銀源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企業、被告人李某牛等14人長期冶煉冰銅,超標排放砷污染物,致大王鎮10個行政村的49名村民砷中毒及86余萬元的直接財產損失,其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其中,被告人李某牛、李某崢、柯某和、被告單位陽新縣金寶礦業有限公司和陽新縣銀源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還犯有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據此,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單位大冶市力拓工貿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罰金人民幣20萬元到5萬元;判處被告人曹某安等11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拘役六個月,緩刑兩年至六個月,并處或單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至3萬元。以污染環境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分別判處被告單位陽新縣金寶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兩家單位罰金人民幣50萬元到35萬元;判處被告人李某牛等3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兩年(緩刑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到11萬元。
此前,7名官員在此案中被追究刑責。
黃石市環保局原副局長彭玉成、黃石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環保局原局長洪亨龍、陽新縣環保局原副局長吳遠松、陽新縣環保局原副局長王海標、陽新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原大隊長姜禮政均犯環境監管失職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中彭玉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洪亨龍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大王鎮原黨委書記石顯芳涉嫌犯玩忽職守罪、受賄罪,陽新縣交通局原局長周光來(大王鎮前任黨委書記)涉嫌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刑。其中石顯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
法院表示,對涉及生態方面的犯罪,一是準確把握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正確適用刑罰。對犯罪后果嚴重,被告人主觀惡性較深的,依法從重判處。二是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加大對單位犯罪罰金刑的處罰力度,加大犯罪成本,防止再犯。三是建立破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優先辦理、快速審理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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