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廢氣處理技術淺析
揮發性有機廢氣是空氣中普遍存在且組成復雜的一類有機污染物,在我國,VOCs揮發性有機物,是指常溫下飽和蒸汽壓大于70Pa、常壓下沸點在260℃以下的有機化合物。其主要成分為烴類、硫化物、氨等。
其污染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多數VOCs本身具有毒理特性,危害人體健康,有機廢氣是有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質,它與大氣中的NO2反應生成O3,可形成光化學煙霧,并伴隨著異味、惡臭散發到空氣中,對人的眼、鼻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對心、肺、肝等內臟及神經系統產生有害影響,有些則是影響人體某些器官和機體的變態反應源,甚至造成急性和慢性中毒,可致癌、致突變;另一方面是一些VOCs物種具有較強的光化學反應活性,能在環境中進行二次轉化。其光化學反應主導著光化學煙霧的進程,對城市和區域臭氧的生成至關重要,也是導致灰霾天氣的重要前體物之一,同時可導致農作物減產。
因此,VOCs治理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許多發達國家都頒布了相應的法令以限制VOCs的排放,已成為大氣污染控制中的一個熱點。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各行業產生有機廢氣的企業80%的沒有VOC廢氣處理設備,廢氣直接排放;10%的企業擁有熱力焚燒爐,其余10%的企業擁有其它形式的廢氣處理設備。在擁有廢氣處理設備的企業中,又有半數以上因為運行費用過高而不經常使用。
我國環境保護部頒布的首部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性規劃《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明確指出,揮發性有機物(VOCs)為下一階段大氣污染控制的重點污染物之一。可見,VOCs污染問題已經引起了我國的高度關注。
VOCs全過程解決方案
VOCs全過程解決方案的流程包括:VOCs污染排放環節排查、VOCs監測體系及總量估算、全過程VOCs治理方案編制、生產工藝源頭控制措施、定制化末端VOCs治理技術方案、治理效果評估及減排量評估。其中,污染環節排查和全過程梳理控制是工業企業VOCs整治的關鍵。通過現場排查儲罐、裝卸料、設備泄漏、工藝廢氣、無組織排放、廢水收集和處理系統、冷卻水、燃燒廢氣、事故排放等污染環節,逐一排查污染環節,開展VOCs從源頭到末端的全過程梳理工作,全流程控制VOCs污染。
VOCs廢氣治理技術的選擇
VOCs種類繁多,來源也十分廣泛,成分復雜,常見的有烴類、醇類、醚類、酯類等。加油站、裝修、餐飲、干洗、噴涂、化工等生產或使用有機溶劑的行業都會產生VOsC排放。即使同一物質,由于風量不同、濃度不同,所需技術路線也不一樣。這也決定了沒有一種技術可以解決所有的VOCs問題。有機廢氣處理方法有數十種,其原理主要有回收有價值溶劑的回收技術和分解VOCs分子的破壞技術兩大類,實際應用中更多是采用組合式技術。比如:采用濃縮和燃燒結合的技術治理低濃度大風量廢氣,減少裝置投資;采用催化燃燒(CO)或蓄熱式燃燒(RTO)技術實現低能耗下VOCs的徹底處理;根據VOCs自身溶解度、沸點等特性選擇變溫吸附或變壓吸附進行溶劑的回收,具體如何選擇取決于客戶生產線的工況。
運行與監測
(1)鼓勵企業自行開展VOCs監測,并及時主動向當地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測結果。
(2)企業應建立健全VOCs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規程和臺帳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據工藝要求定期對各類設備、電氣、自控儀表等進行檢修維護,確保設施的穩定運行。
(3)當采用吸附回收(濃縮)、催化燃燒、熱力焚燒、等離子體等方法進行末端治理時,應編制本單位事故火災、爆炸等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并開展應急演練。
VOCs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室內空氣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濃度過高時很容易引起急性中毒,輕者會出現頭痛、頭暈、咳嗽、惡心、嘔吐、或呈酩醉狀;重者會出現肝中毒甚至很快昏迷,有的還可能有生命危險。長期居住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污染的室內,可引起慢性中毒,損害肝臟和神經系統、引起全身無力、瞌睡、皮膚瘙癢等。
有的還可能引起內分泌失調、影響性功能;苯和二甲苯還能損害系統,以至引發白血病。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對兒童健康的影響:經國外醫學研究在證實,生活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污染環境中的妊婦,造成胎兒畸形的幾率遠遠高于常人,并且有可能對孩子今后的智力發育造成影響。同時,室內空氣中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造成兒童神經系統、血液系統、兒童后天疾患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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